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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电商领域增长17.1% 第三季度收入达2790亿

(莎阿南10日讯)大马统计局数据指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在今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获得2790亿令吉总收入,相比去年相同季度增长了17.1%。

大马统计局首席统计师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表示,根据2021年我国数码化经济报告,本地电商领域按季度增长了4.3%,制造业和服务业成为电商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

“从今年1月至9月,国内的电商总收入达8012亿令吉,按年度增长了23.1%。”

莫哈末乌兹尔说,电商领域在工业化州属比较活跃,如雪隆区、柔佛及槟城,而制造业与服务领域是推动电商崛起的主要领域。

“由于疫情令许多人更积极选用电子经商,而促使电商业务开始崛起。”

此外,他指出,按2019年电商市场收入的分析显示,国内的本地市场贡献了87.6%的收入,成为电商销售市场主导,海外市场则占12.4%。

“本地销售市场生产5918亿令吉,而海外销售市场则生产535亿令吉。”

他说,按照电商收入来源分析显示,企业对企业营销占4496亿令吉(66.6%);企业对消费者营销占1940亿令吉(28.7);企业对政府领域营销则占318亿令吉(4.7%)。

“根据分析,我国的电商富有发展前景,未来将会主导我国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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