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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首5年禁售雪可负担屋 罗芝雅:杜绝房价遭操纵

(莎阿南6日讯)雪兰莪州政府规定,雪州可负担房屋的业主在拥屋的首5年,一律不可转售房屋,以杜绝有心人操纵房价。

掌管房屋及中小企业发展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罗芝雅表示,州政府通过雪州房地产局负责雪州可负担房屋,包括廉价组屋和可负担房屋的分配和拥有权转让事务。

“根据现有的条例,州政府规定凡有意转移拥屋权的业主,必须事先向雪州房地产局提出申请,但我们规定业主在至少首5年不可转售。”

她强调,首5年禁止转售的条例旨在确保真正符合资格者能拥有雪州可负担房屋,同时杜绝有人操纵和抬高房价。

罗芝雅也是峇都知甲区州议员。她12月6日在第14届第4季第2次雪州立法议会上,回答班达马兰区州议员梁德志提问雪州可负担房屋转售课题时,如是表示。

雪州行政议员罗芝雅(当今雪州)

罗芝雅说,根据雪州房地产局的记录,雪州在今年截至10月并没有任何未经批准的拥屋权批准个案,其余个案皆是依法提出转移拥屋权申请。

“我们发现确实有业主与第二方可能存在脱售房屋的口头协议,但若要涉及拥有权转移就一定得经过雪州房地产局的批准,确保没有人可以操纵雪州可负担房屋的价格。”

此外,罗芝雅在回答武吉加星拉吉夫和士文达区州议员达罗雅提问,当局对付违例业主的执法行动和后果时说,一旦雪州房地产局发现雪州可负担房屋未符合拥屋的5年期限,当局绝对不会批准有关申请。

“此外,当局必要时也会实地勘察,一旦发现有人违法可发出警告信,谕令有关人士在一个月内搬离雪州可负担房屋单位。”

她也劝请雪州可负担房屋业主不要违例出租单位,否则州政府有权提控违例业主。

“我也劝请发现雪州可负担房屋被转租的民众,可通过书面正式向雪州房地产局投诉,以便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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