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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森林区擅建非法建筑 许来贤:雪政府依法拆除

(莎阿南7日讯)雪兰莪州政府绝不允许任何人擅自在森林保留地内,兴建任何建筑物或耕种,一律将依法拆除和销毁。

掌管旅游、环境、绿色工艺及原住民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表示,根据1985年雪州森林局条例(2018年修宪)第32条文,任何人禁止在未经州政府批准下,在森林保留地兴建任何建筑物。

“一旦罪成,违例者将面对至少10万令吉罚款及监禁至少6个月,以及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当今雪州照片)

许来贤12月7日在雪州立法议会回答新古毛区州议员李继香提问,有关州政府如何对付兴建在森林保留地的非法建筑物时,如是回应。

许来贤说,雪州森林局也积极对付在森林内搭建的非法建筑物,包括发出警告信下令违例者在限期内拆除建筑物,以清空地区。

“一旦违例者无法在限期内拆除建筑,森林局执法单位将强行拆除有关非法建筑物。”

他说,州政府也会修复受影响的森林保留地,包括修复泥土、改善排水系统和重新植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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