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雪兰莪州从今年1月至9月份,共接获了1076宗虐童案,其中527宗是身体虐待、35宗精神虐待,以及514宗性关系虐待或骚扰。
掌管公共卫生、和谐、妇女及家庭发展的雪州行政议员茜蒂玛丽雅指出,据雪州大马皇家警察数据记录,虐童案分为三种类,即身体虐待、精神康待及性虐待或骚扰。
她12月1日在第14届第4季第2次雪州立法议会,口头问答武吉美拉华蒂州议员祖薇丽雅有关恋童癖案件时说,据国民大学教授研究,恋童癖是另一种性关系,对儿童产生兴趣。
她说,绝大部分是成年人在骚扰儿童,包括未足龄的性虐、强奸或不道德的性关系行为,可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792法令)、刑事法典及2001年儿童法令下治罪。
“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17条文下,社会福利局有责任保护儿童,避免他们受到来自他人的身体、精神或性方面的伤害。”
她说,为防止及降低儿童案例,包括恋童癖,雪州社会福利局有11支儿童保护队(PPKK),关注各县的儿童发展。
她说,这些队伍负责州内17所儿童活动中心,功能包括休闲、倡导中心、资源中心、学习中心、危机干预中心、运动和休闻中心。
她说,其用意在于防止虐待及疏忽儿童、辍学、道德破坏或其他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