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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有549廉价组屋因各因素 成立联合管理机构失败

(莎阿南1日讯)雪兰莪州内共有549个廉价组屋基于各因素,而无法成立联合管理机构(JBM),其中八打灵市政厅辖区有189个占最多。

同时,加影市议会(119)、巴生市议会(102)、安邦再也市议会(84)、莎阿南市政厅(28)、士拉央市议会(14)、梳邦再也市政厅(6)、雪邦市议会(4)及瓜拉雪兰莪市议会(3)。

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这些组屋无法成立联合管理机构的原因包括发展商拒绝召开首次成立会议,而有关发展商可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17)(1)条文下受到法律对付,罚款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黄思汉12月1日出席第14届第4季第2次雪州立法议会时,针对万挠区州议员蔡伟杰提问雪州政府如何解决没有联合管理机构的廉价组屋时,如是回答。

“此外,大部分屋主认为廉价组屋过于老旧而拒绝成立联合管理层机构,州政府将会落实修复计划,为这些组屋进行修复,并且会为组屋遴选中介管理公司以管理组屋维修事务。”

他说,屋主没有完成分隔地契手续(屋主比例少于25%)也是原因之一,州政府已通过雪州房屋地产局及相关机构仔细探讨原因,初步建议通过房贷方式分割分层地契用,由银行拨出相关费用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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