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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DMA:水灾罹难者 每户可获5000抚恤金

(莎阿南24日讯)国家天灾管理机构(NADMA)宣布,凡在全国大水灾中罹难的国人,其家属可获得5000令吉死亡抚恤金。

国家天灾管理机构总监拿督阿米努丁表示,有关抚恤金的申请条件包括:1.属于马来西亚公民;2.持有合法的大马卡(Mykad);3.必须是大水灾中的灾黎;4.以一家之主的名字登记为灾黎。

“凡事迁往临时疏散中心的灾黎,必须向社会福利局登记。如果没有迁往疏散中心者,则必须各区的社区领袖或村长登记。”

他说,该机构联合财政部正采取各项措施,包括直接在疏散中心为灾黎登记,以方便申请抚恤金或援助金。

阿米努丁12月23日在巡视莎阿南太子园灾区后的记者会上说,每户的大水灾灾黎也可获得1000令吉援助金,并交由兼任各州天灾管理委员会的州政府处理,加速援助金派发事宜。

“尽管我们尚未获得齐全的资料,但州政府可能预计三、四千名灾黎,然后我们就可以发出合理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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