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 28日讯)一间私人公司销售员因手机内藏有猥亵照片和视频,今日在推事庭被判罚款 4500 令吉。
26岁的被告阿兹拉夫今日在推事上俯首认罪后,推事卡玛丽查就此作出这项判决,一旦被告无法缴付这项罚款,则需以监禁12个月作为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2021年3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在甘榜乌丹甘迪斯的一花园住宅单位内,在其三星 A50 SM-A505F/DS型号的手机内拥有 80 张猥亵照片、163 个视频和一个电子文件 (PDF)。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在有关条文下,任何人若售卖、租赁、散播、公开展示、流传、生产或拥有猥亵书籍、册子、纸张、画像、影像、肖像等物品都属违法,罪成者可最高被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阿兹拉夫在法庭上求情,称自己第一次犯错,希望法庭可以轻判。
不过,来自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控方法兹里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判处威慑性刑罚,以示对被告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