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一家公司未取得雪州环境局(JAS)批准下进行建筑活动及回收塑料固体废料,昨日被巴生地庭罚款6万令吉。
雪州环境局局长诺阿兹亚指出,该公司被控在没有取得环境评估报告的批准下进行活动。
“该公司无法就安装会释放空气污染源的工具,向环境局提交书面通知。”
诺阿兹亚1月21日发文告指出,法官拉扎里在该公司董事俯首认罪后下判。
他说,该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巴生港口英达岛工业园一间建筑物,涉及两项错误,即1974年环境法令第34A(2)条文及2014年环境(干净空气)第5(1)(b)条规。
他说,建与进行塑料固体废料循环厂被纳入在2015年的环境指令第一表下(常规活动)(评估对环境影响),并须先向环境局呈上环境评估报告。
“感谢民众提供有关环境污染的情报。”
他说,有关环境污染的活动,可直接拨打24小时运作的热线:1-800-88-2727 ,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或通过官投诉:https://eaduan.doe.gov.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