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3名男子今日分别在两个地庭被控刑事失信罪,包括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勋衔的地产公司董事。
3名被告分别是48岁的拿督斯里蔡英万(译音)、31岁的郑发伟(译音)和24岁的蔡杰明(译音)。
不过,地庭法官拿汀莎峇丽雅和卡马鲁丁面前面控后,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其中,被告蔡英万在拿汀莎峇丽雅面前被控身为一家公司的董事,受托持有甲洞 一办公室单位的5万2000令吉租金,却擅自使用这笔款项,以致犯下失信罪。
蔡英万被控在2021年10月11日,于雪州甲洞的一公寓犯下此罪,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两年,或最高20年,以及鞭笞。
在卡马鲁丁主持的地庭方面,另外两名被告岁郑发伟和蔡杰明则被控教唆被告蔡英万,以致对有关办公室单位的 5万2000 令吉犯下刑事失信罪,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同读,因此面对与首被告相同的刑罚。
负责此案的控方努阿祺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对被告蔡英万开出1万令吉保释金,另一控方代表祖来哈则要求法庭向被告郑发伟和蔡杰明开出1万5000令吉保释金。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萧家惠(译音)则以当事人不会潜逃,并会按时出庭为由,向法庭申请减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允许各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和 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在 4 月 14 日和 4 月 20 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