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电动滑板车使用者,不可在道路上行驶。(照片:Trafik IPD Sepang)
HEADERADNATIONAL

魏家祥:3种微型机动车 禁路上行驶.可罚300令吉

(布城26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轻骑机动交通、个人移动设备(PMD),以及个人移动助行器(PMA),已即时生效禁止在路上行驶。

魏家祥今日在部门名开新闻发布会时说,上述3种类交通的禁令是根据 2021年交通规则(禁止使用特定机动车辆)实施,于 2021年12月17日生效。

“微型机动车不仅在道路上为使用者造成危险,也包括其他使用者。”

他举例8少年骑蚊型脚车送命为借镜说,让这些车辆在道路上其他交通流量混合,将会引发相同的悲剧。

魏家祥指出,根据1978年道路交通法令,可向在道路上使用违禁微型机动车采取行动,罚款300令吉,由陆路交通局或警方执法。

“我们担心在开斋节有更多人使用微型机动车至城市或集聚,因为没有什么交通在路上。这对道路使用者而言是危险的。”

无论如何,他说明,这3种类轻型机动车允午在建筑物内或没有混合车流量的地区使用。

“我不禁止他们在住家或是自己的土地上使用,最主要的不是道路上。”

他说,如果地方政府有准备相关设施,可考量在道路上使用轻型机动车。

此外,魏家祥指出,脚车、三轮车及电动脚车虽允许使用,但必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

“针对该些使用电力的脚车,只有那些符合马来西亚标准规范,MS2514:电动自行车规范的,才允许在路上使用。”

轻型(Moped)机动交通装有两轮或是三输,由电源驱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

个人移动设备及个人移动助行器由人力或电力行驶,每小时车速不超过25公里,如电动滑板车,以及供拥有行动问题人士使用的交通。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