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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或作医药用途 卫生部:初步临床研究

(布城20日讯)卫生部部长拿督诺阿兹米表示,马来西亚对医用大麻的临床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并不如外国般擅长采用大麻用以治疗慢性病。

他说,大麻目前受制于 1952 年毒品法令下,所以一旦要合法化作为医药用途,必须先解决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我们不能随意公布,因为担心它会遭滥用和引发早期副作用。”

诺阿兹米5月19日主持由马来西亚临床研究机构(CRM)所举办的“临床研究日”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临床研究机构总执行长阿马尤索指出,我国目前有2家医院拥有首次人体试验设备,分别是早前拥有此设备的砂拉越中央医院,以及日前才接获通知的安邦中央医院。

“任何医疗或医药研发必须先通过人体的试验阶段,所以人体试验研究中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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