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正设法寻求对策,以彻底解决补贴食用油遭滥用的问题。(马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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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杂货店以RM3.50售津贴食油 将面临罚款至高100万

(马六甲19日讯)一家杂店业者违例以3令吉50仙价格出售政府津贴的塑料包装食用油,或面临被罚款至高100万令吉。

马六甲贸消局局长诺丽娜表示,当局于昨日上午11时许,在该店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年约40岁的业者相较于卖给一般的消费者,更为优先让餐饮业者购买津贴食油。

他说,已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2条文向业者采取行动,有可能被罚至高100万令吉或个人坐牢3年,至于团体或机构则罚款至高200万令吉。

“在突击行动时,一名贸消局官员身着便衣假扮成顾客要买包装食用油,而该店只剩下一包而已。”

诺丽娜昨日发表文告说,该店以3令吉50仙出售,然而政府规定的价格是每包2令吉50仙,而且只限普通消费者购买。

甲州贸消局是在官方脸书接获民众举办,特假扮消费者前往突击检查。

诺丽娜说,该店是当局突击14家杂货店的其中一家,以确保津贴食用油供应充足及以规定价格出售。

他说,每名消费者只限买3包食用油,商家或是杂货店业者需确保没有违返限制。

“这方案将持续在甲州内展开,确保所有家庭获得政府的津贴食油。”

他说,售卖统制品的批发商或杂货店业者需时刻遵守供应官员所发出的指示,若无法遵守法令将被采取行动对付。

民众若欲举报类似案例者,可联络马六甲留消局(06-234 5822)或电邮[email protected],或WhatsApp (019-279 4317) 或亲临爱极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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