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档案照/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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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的罗斯玛不满判决 已正式提出上诉

(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针对太阳能舞弊案3项贪污罪名成立一事,昨日正式提出上诉。

现年70岁的罗斯玛是通过阿克伯丁与伙伴律师事务所,以电邮向上诉庭发出入禀上诉通知。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丁在接受媒体询问时,证实此事。

罗斯玛是不满意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周四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宣判她必须入狱和罚款而提出上诉。

罗斯玛也针对高庭驳回她要求莫哈末再尼退审申请的裁决,提出上诉。

高庭周四裁决罗斯玛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不过,法官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

罗斯玛被控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理扎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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