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1日讯)警方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中的11月4日至20日期间,共接获3417宗有关违规行为的投报。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第15届全国大选行动主任拿督斯里哈扎尼表示,其中吉打以447宗最多,接下来是雪兰莪与彭亨各433宗、吉兰丹429宗、霹雳334宗和柔佛299宗。
此外,其他州属通报的违规行为包括森美兰228宗、吉隆坡218宗、玻璃市210宗、沙巴116宗、砂拉越87宗、槟城83宗、登嘉楼61宗和马六甲39宗。
“警方至今已开档调查其中的508宗投报,其中149宗提呈给副检察司,同时有6人被提控上法庭,以及4人已经被定罪。”
哈扎尼也是武吉安曼内政和公共安全局主任。他今日在文告中说,警方昨日开档调查7宗案件,并在吉打州展开一项逮捕行动,涉及6名男子在11月19日投票日的违例行为。
“上述6名人士是300名政党支持者之一,来自数个政党,在竞选期结束后于凌晨2时15分,在双溪大年老街场的Zero广场挥动党旗。”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和1954年违反选举法令第9条文,逮捕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