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市议会主席纳兹慕丁(白衣者)巡视报废车零件解体过程。(市议会公关组提供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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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汉:报废时限过长 无法快速处理堆积废车

(莎阿南1日讯)遗弃交通需耗上6至12个月时间报废,造成巴生谷废车量惊人!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希望中央有更好的措施解决问题。

掌管地方政府与公共交通事务的黄思汉说,州内地方政府是援引2020年房地部秘书长指令第2项,即地方政府废弃车管理指南,并在2020年9月30日获得州行政议会通过。

“然而问题主因在于无法和陆路交通局系统连线,取消车主的交通注册(否则车主可反起诉),以致耗时6至12个月处理。”

黄思汉12月1日在雪州立法议会,口头回答莲花苑州议员黎淮裮有关废弃车的处理时说,州政府的建议是改进指南,缩短报废车的期限。

“这包括涉及执法机构,如大马皇家警方及陆路交通局的标准作业程序,解决地方政府与其他机构的管理交通限期。”

他说,当局也根据警方和陆路交通局的资料,移交通告给车主、金融机构及相关方索回。车主会给7或14天时间向有关当局领回。

雪州地方政府及公共交通行政议员黄思汉

此外,黎淮裮在附加提问询及前交通部长陆兆福曾宣布落实地方政府处理废弃车辆新指南,33天内处理和销毁找不到车主的汽车,改善问题的进展。

黄思汉指这原定在2020年落实,但喜来登行动换政府后,交通部重新检讨有关政策,改用上述所提及房屋部2020年指令。

他说,新指南的报废期限仍非常长,没有达到指定的33天。

他说,报废时限太长,导致地方政府找再多的地方也无法解越来越多及耗时报废的交通,尤其在巴生谷,特別多被遗弃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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