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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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隧道案:林冠英申请对话记录 法庭择定3月1日审理

(吉隆坡15日讯)地庭择订于3月1日审理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在槟城海底隧道贪污案中,要求取得2名商人的Whatsapp对话记录报告的申请。

这两名商人是嘉纳拉惹及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鲁阿末。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今日禀告法庭,当事人申请获取嘉纳拉惹于在莎阿南地庭被控欺诈案的供词记录文本,作为支持其当事人申请有关对话记录报告。

哥宾星说,他们已向莎阿南法庭提出申请获取供词记录文本,但被法庭拒绝。

“因此,我们向法庭再解释取得供词记录文本的重要性。据我们所知,法庭将在两周内提供供词记录文本。在等待之际,我们要求展延今日获取对话记录报告申请审讯。”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不反对展延今日审讯,法官阿祖拉则择定3月1日审理有关申请。

哥宾星早前在法庭指出,有关供证记录文本包含控方第28名证人时任Consortium Zenith高级副总裁阿兹里阿当针对海底隧道案给予200万令吉的供词,与在吉隆坡地庭的证词有出路。

他说,在莎阿南法庭审讯时,阿兹里指给予第三方的志期2017年8月17日200万令吉付款凭单,是用于特定目的,与林冠英无关,但他在吉隆坡地庭供证时,指该笔款项是给林冠英。

“这两个案件涉及同一个证人、付款凭单和支票。因此,我们需要从莎阿南法庭获取供词记录文本,因为证人没有说实话。”

现年62岁的林冠英被控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槟城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发展商扎鲁阿末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与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2011年3月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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