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当今雪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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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考虑签署固体废料管理法令 黄思汉:单一机构执法.严惩垃圾虫

(莎阿南16日讯)雪兰莪州政府严正看待非法垃圾问题,包括考虑签署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交由单一机构全面取代各地方政府负责垃圾管理事务,严惩垃圾虫以打造更卫生和干净的雪州。

雪州地方政府及公共交通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州政府签署672法令旨在拟定长期方案以解决非法垃圾问题。

“雪州目前的垃圾问题交由各地方政府负责,而且执法人员有限和公务繁多。一旦签署672法令后,垃圾问题的执法和监督则交由单一机构——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全权负责。”

他说,在现有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73条文(171法令)和2007年垃圾收集、丢弃及销毁条例下,垃圾虫面对的罚款仅1000令吉,不足以起着阻吓作用。

“不过,在672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强制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雪州地方政府及公共交通行政议员黄思汉(当今雪州图)

黄思汉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的雪州苏丹施政御词总结环节时说,由于部分民众的公民意识低落,导致雪州各地面对垃圾处处的问题。

“非法垃圾的一大主因源自工厂付费给私人承包商处理垃圾,惟一些承包商为了节省开销,于是非法倾倒垃圾。”

他说,尽管当局展开执法和监督行动,但效果只是暂时的,情况很快又重蹈覆辙。而且,要求执法人员固定24小时执勤以取缔非法垃圾场热点并不实际。

“一些地方政府在热点安装闭路电视或植树,部分措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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