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峇冬加里双文丹甘榜柯斯坎淡巴汉(Kampung Koskan Tambahan)12户遭地主下令清空单位,雪兰莪州政府考虑为这些家庭提供雪州可负担房屋,让村民有个安身之所。
甘榜柯斯坎淡巴汉的12户家庭4月27日在雪州政府大厦提呈备忘录,要求雪州大臣介入以让地主展延住家清空土地的期限,备忘录当时由雪州政府企业组助理秘书诺海妮代领。
该甘榜在2022年7月接获地主的清空通知,村民也多次申请展延清空令以便与地主对话,但双方至今仍未曾会面。
莎阿南高庭在今年2月宣判住户败诉,必须把土地交还给地主。发展商在4月初拆除了6户获得前期赔偿并搬迁的单位,其他单位则以案件仍在上诉中为由,阻止发展商拆除。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表示,由于部分居住在河流保留区的村民至今尚未获得赔偿,本身也关注他们的处境。
“据我了解,12人提呈备忘录者均未获得赔偿。因此,州政府考虑为他们提供可负担房屋。”
不过,阿米鲁丁强调,州政府也必须按照事实行事。
“州政府愿意成为村民与发展商的中间人,确保此事获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阿米鲁丁4月29日在莎阿南市政厅会展中心出席由莎阿南区国会议员、峇都知甲区州议员和哥打胡姬区州议员联办的开斋节门户开放后时说,涉及地段在133年前属于私人土地,因此州政府从未向村民发出任何地契。
“州政府没有发出河流保留地的地契给村民。由于该地段属于河流保留区,政策已阐明河流保留区的拥有权一律不能转移,除非用于兴建防洪池。”
他说,州政府未曾批准任何河流保留区的持有权,本身将彻查上述指控。
乌鲁雪兰莪县土局行政人员莫哈末哈纳费昨日澄清,居民声称州政府已把河流保留区拥有权判给一家发展商的说词不实。
他说,河流保留区地段与所指的住宅区所在的私人地(Lot 4465 GRN 322912)是两个不同的地段。
“调查后,当地住宅区的设计地段在133年,即1890年6月21日已有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