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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署需时审阅依尓旺陈情书 高庭809对6失信控状案件管理

(吉隆坡29日讯)总检察署需要更多时间审阅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尓旺提呈的陈情书,以针对他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起面对的失信控状作出定夺。

纳吉和莫哈末依尓旺被控于2018年的6项失信控状,涉及大马政府66亿令吉的资产,用于付费给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今日的审讯告诉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尓,他接获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的指示,向法庭申请改期进行案件管理。

“我们需要时间审阅该陈情书,因为这宗案件涉及金额也很大,多达60亿令吉,如果可以的话,我们申请选择9月的其中一个日期。”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不反对控方的申请,但莫哈末依尓旺的律师拿督古马拉恩德兰则要求提前在7月,理由是其当事人已被该指控缠身3年,若拖到9月则太久。

最终法官择定于8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以便控方通报有关陈情书的进展。

纳吉在两年前提呈陈情书遭总检察署驳回;莫哈末依尓旺于2020年提呈的陈情书没有收到总检察署的回复,他于今年3月提呈新的陈情书。

2018年10月24日,纳吉和莫哈末依尓旺皆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不认罪。

他们被控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总部大楼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将监禁20年、鞭笞及罚款。

在另一项审讯中,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择定于8月18日,为纳吉面对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资金的洗黑钱指控进行案件管理。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告诉法官,联邦法院将于8月10日聆审英皇律师乔纳登莱德劳申请担任纳吉在SRC国际公司审讯的代表律师的上诉。

“法官大人,纳吉申请重新检讨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已在联邦法院审结。但莱德劳是上诉申请聆审日期订于8月10日,因此我要求另择日期,以便向法官通知进展。”

2019年2月3日,纳吉对总额2700万令吉的3项通过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口(AmPrivate Banking)从非法活动获得收益的控状均不认罪。

他被控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大厦的大马银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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