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六拜18日讯)槟城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昨天在槟城国际机场(LTAPP)入境处,起获未经许可,企图带入我国的熏老鼠干。
槟城检疫及检验服务局局长英然指出,该局与皇家关税局联手,共起获10公斤的熏老鼠干,价值1000令吉。
“这是在皇家关税机扫瞄机器的协助及驻守在槟城国际机场的检疫局官员检查下,揭发此事。”
根据马来报《每日新阵》,英然今日发文告说,这种动物产品是熏老鼠干,是在一名越南乘客的行李检查中发现。
“我们发现熏老鼠干未经许可被带入我国后将其没收。”
他说,据2011年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法令(728法令)第11(1)条文,没有许可下进口动物产品行解法,可援引同法第11(3)条文处罚。
“一旦罪成可以被罚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在涉及食品安全、疾病控制和可能威胁国家农业领域的害虫进入风险等问题,时刻与边境执法机构采取认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