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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研究院前总执行长否认洗黑钱 30万保外候审.609过堂

(莎阿南10日讯)一所汽车研究院前总执行长今天在地庭,面对9项在2021年和2022年涉及总值400万令吉洗黑钱活动控状时,否认有罪。

根据6项控状,现年56岁的拿督莫哈末马达尼通过其律师的事务所户口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即通过发指示信给律师,以把75万令吉汇入数个个人及公司的银行户口,而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法令)第4(1)(a)条文面控。

至于他在相同法令第第4(1)(b)条文之下面对的另外3项罪控,他被指向其律师支付25万令吉律师费,以及购买总值300万令吉的F级伊斯兰可赎回优先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犯罪之时非法活动所得收益总数或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他被控于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在莎阿南及梳邦再也丰隆银行分行,作出上述所有罪行。

法官罗兹拉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案件移交吉隆坡地庭以与被告早前在莎阿南地庭的案件一并审理,以及采用早前莎阿南地庭所谕令的30万令吉保释金。

此案在6月9日重新过堂。

此案的主控官是慕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哈雷斯及努鲁阿蒂卡;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拉末哈兹兰及拉末阿布巴卡。

莫哈末马达尼于4月14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通过银行户口向一名男子收取50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一家公司获得1200万令吉标书的酬劳。

他于本月8日再度被控上莎阿南地庭,面对收贿500万令吉协助一名男子从大马汽车、机器人及物联网研究院(MARii)子公司A2Z Technology私人有限公司,以获得总值2400万令吉的员工培训及重聘项目时,否认有罪。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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