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丽娜(第二排左8)与参访国会的学生合影。(图/法丽娜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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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新检讨入学条件 拟让非公民儿童受教育

(吉隆坡14日讯)教育部正探讨修正入学条例,确保为儿童,包括非公民和没有身份证明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部长法丽娜表示,经修正的1998年教育条例(收生入学、保留注册和保留学籍的条件),适用于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的入学。

“修正条例将确保根据现有法律,在国家主权和宪法方面不予以妥协的情况下,为国内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她说,这包括了非公民、公民身份未定及没有身份证明的儿童,他们向来没被纳入该条例。

法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报告动议进行部门总结时说,教育部也正研究让难民儿童通过该修正的条例登记入学。

另一方面,法丽娜强调,教育部向来积极应对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意识形态渗入学校的情况,并不会予以妥协。

她说,政府已推行跨部门关于性健康教育和意识醒觉的各种活动。

她说,教育部也一直在所有教育层面着重“人类尊严”(karamah insaniah)和“乖巧聪明的孩子”(Anak baik lagi cerdik)概念,以塑造学生的道德、举止和诚信。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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