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选举委员会促请上阵6州选举及瓜拉登嘉楼国会议席补选的准候选人,尽早在本周六(29日)提名日前向选举官或州选举办公室查核资料,确保提名程序顺利进行。
选委会秘书拿督依克马鲁丁表示,准候选人也受促提早缴付按柜金,并在提名日当天携带收据,作为付款证明。
“准候选人在提交提名表格时,也必须出示获准使用所代表政党的党徽的批准信。”
依克马鲁丁说,候选人、提名人及附议人的其中2人或1人,需在所规定的173间提名中心,从上午9时至10时期间提交提名表格给选举官。
“在提名日当天,每一名候选人只能在一名提名人及附议人的陪同下进入提名中心,护送候选人的民众和支持者被禁止在指定的提名中心界限50公尺范围内等候或逗留。”
依克马鲁丁说,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阐明提名日当天的禁止事项,包括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及交通工具,使用任何类型乐器或扩音器达到政治宣传目的。
“在同一法令下,已缴付宣传品按柜金的候选人也受限于地方政府的法律,以展示和派发含有候选人照片、党徽或标志,以及政党联盟或成员党领袖照片的宣传品。”
选委会吁请所有候选人和相关政党在提名日当天遵守法律与条规,以及警方、选委会及地方政府发出的指示,以确保提名程序良好及顺利地进行。
大马选委会择定,雪兰莪、森美兰、槟城、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以及瓜登国席补选同步在7月29日提名、8月12日投票,以及8月8日提前投票。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