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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准莱纳斯挑战营运附加条件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大马莱纳斯私人有限公司(Lynas Malaysia)针对大马政府对其营运执照设下的附加条件,启动两项司法检讨程序的申请。

随着总检察署没提出反对,两名法官拿督阿玛吉星和拿督旺阿末法立分别在两个高庭,作出上述裁决。

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及山苏博哈山代表总检察署,莱纳斯的代表律师则是丹斯里塞西尔亚伯拉罕。

塞西尔亚伯拉罕今日在法官旺阿末法立的庭审上说,莱纳斯将申请把两项司法检讨交由旺阿末法立审理。

法庭将择定一个审讯日期,聆听关于司法检讨凭据的口头陈词。

根据报道,大马莱纳斯在今年7月发布文告说,该公司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庭撤销大马政府对其营运执照的附加条件,即从明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及加工稀土,并把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和原子能执照局(AELB)列为答辩人。

科艺部长郑立慷在5月9日驳斥谣言,否认政府会关闭大马莱纳斯稀土厂的运作,并强调该稀土厂只是在今年12月31日之后,不能进行稀土精矿分解与洗涤的活动。

他指出,政府决定把精矿分解与洗涤厂运作的期限延长多6个月,旨在避免影响全球稀土供应链,以及给予时间莱纳斯完成在澳洲境内兴建中的精矿分解与洗涤厂。

他也提到,原子能执照局在4月28日举行听证会,驳回莱纳斯提出撤销执照中4项条件的申请。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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