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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虐待6岁儿子 生父继母被判坐牢2年

(瓜拉庇劳21日讯)被控在今年3月至9月12日期间虐待6岁男童,男童的生父和继母今日在法庭上俯首认罪,被判入狱两年。

法官诺玛依斯迈也判处男童的27岁生父和31岁的继母守行为两年,并需要进行80小时的社区服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在今年3月至9月12日期间在仁保的一住家单位内虐待受害者,导致他受伤。

因此,两名被告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控方是裴凤仪(译音)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裴凤仪早前在法庭上要求法官严惩这对夫妇,因为作为父母的他们不但没有保护孩子,反而对他加以伤害。

“这是一个严重的案件,就受害者的受伤程度,法庭应该对被告判处重刑,也可以对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这对夫妇较后以还需抚养三名年幼的孩子向法官求情。

男被告希望法官能减轻对夫妻的判决,因为自己还需要抚养3名年幼的孩子。

“我道歉,我知道我确实有罪,我应该成为家庭的最好的丈夫和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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