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丽哈昨日到访怡保苏丹后拜润医院,探望入院的亲戚后与护士合影。(图/扎丽哈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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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医疗机构下月1日起 准有条件雇外籍护士

(布城18日讯)卫生部长扎丽哈医生宣布,私人医疗机构从10月1日起,获准聘雇不具备专科培训(post basic)资格的外籍护士,惟受限于数项条件。

扎丽哈今日在文告中列出的条件,包括:

  • 外籍护士必须参与由马来西亚护士局监管的外国受训护士资格考试。
  • 每家私人医疗机构的外籍护士人数,不能超过相关机构总护士人数40%。
  • 外籍护士的雇佣期为12个月,即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并可延长服务长达12个月,取决于临时执业政府(TPC)批准,并根据当前情况和需求重新评估。
  • 符合政府制定的条规与条件,包括薪金和合约期限。

扎丽哈指出,卫生部已重新检讨2018年大马外国受训护士就业标准所阐明的私人界聘雇外籍护士的限制,并放宽附带条件,以提供可持续和更具竞争力的服务。

她说,卫生部预计此举将对各领域如医疗旅游带来正面影响,从而刺激国家经济增长。

“此决定将受私人医疗业的欢迎,因为有助于优化其运营及服务。”

扎丽哈强调,卫生部依然优先关注本地护士的福利和职业前景,卫生部将在2024年及2025年分阶段落实,从公立及私立大专学府护士文凭毕业生中,招聘正职护士。

“卫生部实施此举措,旨在满足旗下设施的护士需求,维护本地护士的工作机会。”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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