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总警长拿督胡欣奥马(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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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购买.配送气枪仿制枪 可被采取法律行动

(莎阿南31日讯)警方绝不向拥有、购买、出售和配送气枪和仿制枪者妥协。

雪兰莪总警察长拿督胡欣奥马表示,该局接获民众投诉,对网上可轻易购买、销售和配送任何枪械感到不安,包括气枪或仿制枪。

他促请社区不要参与任何此类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诉讼。

胡欣奥马今日发文告说,去年,警方就针对莎阿南一宗使用仿制武器枪击事件采取了法律行动。

“此案嫌犯抵触1960年枪械法令第36条文被控,并罚款1000令吉。”

他说,使用仿制枪有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对于造成伤害罪,可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打。

“对于伤人造成死亡罪,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进行处罚,可判处绞刑。”

此外,胡欣奥马说,根据1958年腐蚀性和爆炸性物质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 条文,购买、出售、拥有和分配枪支以外的任何危险武器的活动均属犯罪行为。

“一旦触法,可被判处不超过两年的监禁,并可受到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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