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蕉赖10月7日遭雾霾锁天。(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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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令对付制造雾霾的国外公司 大马采取外交方式解决问题

(莎阿南12日讯)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披露,我国现阶段没有特别法令可向造成跨境烟霾的国家或公司采取行动,而是采取外交方式解决问题。

聂纳兹米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国盟峇眼色海国会议员拿督依德利斯阿末提问时指出,联邦政府正采取外交方案与谈判手法解决跨境烟霾问题。

“互相指责或执法不是解决烟霾污染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我国政府已向邻国发出外交通告,并已做好准备协助邻国应付当地的火灾事件。”

“我国政府绝不姑息在印尼犯下公开露天焚烧罪行的大马公司,这是大马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

聂纳兹米回应希望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提问时说,大马政府有意改善《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议》(AATHP),同时研究《跨境烟霾法案》的必要性。

“大马政府认为东盟成员国有必要改善《东盟跨界雾霾污染协议》,现有的协议无法对造成跨境雾霾的公司或国家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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