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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无意允非公民监票 拟探讨邮寄选票申请期过短

(吉隆坡24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副部长蓝加巴星表示,选举委员会无意允许非马来西亚公民,在国内任何选举的邮寄投票程序中扮演监票的角色。

蓝加巴星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议事环节针对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陈泓宾提起海外邮寄选民总数课题,包括政府是否考虑允许海外大使馆管理邮寄投票程序时回应说,由于身份声明表格(2号表格)在邮寄投票相关条例下属于法律文件,只有大马公民才有资格填写。

“此外,选委会也不打算允许选民在任何选举中下载及打印邮寄投票文件,例如2号表格和选票。这是因为发出邮寄选票和相关文件的程序也涉及行政程序,计算和总计邮寄选票是由选举工作人员负责。”

他说,根据选委会官网,邮寄投票程序的监票条件必须是18岁以上的大马公民。

此外,蓝加巴星指出,自己将探讨有关邮寄选票申请期限太短,以致选委会官网出现瘫痪状况的投诉个案。

“我理解流量是必须更深入探讨的事项。我将会深入探讨相关举措,以及服务提供商在未来的选举中必须改善服务。”

此外,蓝加巴星说,除了选委会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外,选委会也通过印刷和电子媒体等发布有关选举邮寄投票的最新资讯。

“选委会也与外交部合作发布任何选举的最新资讯,尤其是投票日及1B组别(海外邮寄选民)邮寄选票开放和截止申请的日期。”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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