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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证人判藐视法庭罪成 洛曼向总检察署呈陈情书

(布城5日讯)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审讯期间恐吓控方证人,而被判处藐视法庭罪名成立的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天在联邦法院审理洛曼的上诉申请时,告知上述事项。

沙菲宜说,陈情书于昨天提呈至总检察署,若被总检察署接纳,就无需继续审理其当事人的上诉。

“有鉴于此,我要求展延今日审讯,以等待陈情书的结果。”

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副检察司证实已接获陈情书,并将进行研究,也不反对展延今日的审讯。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扎比丁、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峇丽雅及拿督哈米达星组成的三司批准展延审讯,并择定明年2月14日审理上诉申请及获知陈情书状况。

上诉庭于去年10月26日,驳回洛曼寻求撤销高庭宣判他罪成的裁决及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高庭在2021年7月15日宣判,洛曼因恐吓1MDB案控方证人,藐视法庭罪成而遭判处1个月监禁。

高庭在2019年10月22日发出准令予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以起诉在2019年9月25日两次犯下藐视法庭罪行的洛曼。

隔年1月14日,高庭驳回洛曼寻求撤销汤姆斯的藐视法庭诉讼准令,所提出的申请,他不服裁决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皆无功而返。

汤姆斯要求宣判藐视法庭的洛曼入狱或罚款。

汤姆斯说,洛曼在2019年9月25日的一个访谈中,向在高庭一马案中供证的第8控方证人安哈里,发表含威胁和恐吓意味的字眼。

他指出,洛曼也在同一天报警举报安哈里。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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