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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掴敲头致伤11月大男婴 女保姆认罪罚款1万

(吉隆坡24日讯)被控掌掴脸颊和敲打额头导致11个月大的男婴受伤,吉隆坡地庭今日判处42岁的保姆罚款1万令吉。

法官西蒂阿米娜今日在女被告诺丽查俯首认罪后,做出这项判决;如果被告无法支付罚款则以18个月监禁替代,并从即日起的6个月内须进行120小时的社区服务。

根据控状,负责照顾男婴的保姆诺丽查在2023年1月2日上午10时至中午12时期间,在位于布城的住家虐待这名男婴,导致男婴受伤。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诺丽查并没有委任代表律师,在法庭上求情免于监禁刑罚,因为自己还需要照顾两名正在上学的孩子。

控方代表聂祖万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对被告判处教育性质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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