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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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对煽动罪移交高庭审理 法庭201聆审沙努西申请

(莎阿南24日讯)控方今日反对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要求将其所面对的煽动罪控转移到高庭审理的申请。

本案的主控官拿督马斯里达勿副检察司表示,上述案件已择定在士拉央地庭聆审,并且没有涉及任何如辩方所言的复杂又艰难的法律问题。

“地庭法官能胜任且具有威信,以审理地庭权限下的刑事案件,比如作为申请者的被告在15号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下所面对的罪控。

因此,他认为被告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并不符合司法公正,特别是此案已择定于地庭审理。

马斯里是针对山努西要求将2项煽动罪控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透过答复宣誓书提出反对。

士拉央地庭法官诺拉吉雅早前择定于今年2月5日、8日、9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及23日,还有3月11日、15日及18日聆审此案。

另外,高庭法官阿斯兰再努丁今日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时,则择定于2月1日聆听沙努西的上述申请。

阿斯兰也谕令沙努西在1月29日或之前提呈回复宣誓书;沙努西的代表律师哈沙哈里则要求法庭予以14天的时间,让辩方作出回复。

“我们昨天已接获控方透过电邮发过来的答复宣誓书,因此,我们要求法庭予以14天的时间,让我们作出回复。”

尽管如此,马斯里提出反对,理由是辩方有充裕的时间回复,无需让本案的审讯一拖再拖。

山努西被控在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雪兰莪鹅唛士拉央珍珠花园的甘榜本德哈拉,发表煽动意味的言论。

因此,他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高达5000令吉的罚款,或入狱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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