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两年前不满儿子用光手机的流量,愤怒下朝儿子泼热水,38岁的家庭主妇今日在地庭被判入狱三年。
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今日在女被告于爱极乐地庭俯首认罪后,做出这项判决。
根据控状,女被告被于2022年6月27日凌晨2时56分在双溪乌当的住家干下罪行,导致当时年仅13岁的儿子严重受伤。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和第326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或鞭刑。
被告早前在法庭上辩称,自己育有五名孩子,其中一名六岁孩子是一名自闭症患者,自己则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她声称自从发生这宗事件以来,自己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以致医生不得不将她的药物剂量从每天50毫克增加到100毫克。
无论如何,控方代表莫哈末纳兹林福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相应的刑罚。
法官判处被告罪名成立,入狱三年,刑期从她于2023年7月8日被捕的日期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