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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导演制片人被控皆不认罪 法庭发封口令禁被告评论案件

(吉隆坡17日讯)电影《飞行奶油》(Mentega Terbang)的导演和制片人今日在两间推事庭,被控通过电影伤害他人的宗教情感。

两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2岁的凯里安华和36岁的陈明庆,他们分别在推事诺丽琳娜和艾娜面前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于2023年2月26日中午12时34分,在士马勒阿比路(Jalan Semarak Api)的一个场所,通过可被听见的话语和可被看到的物件,蓄意伤害他人的宗教情感。

凯里安华也是编剧,他和陈明庆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都马力和诺阿兹扎副检察司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他们必须赴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控方也要求发出封口令,以确保两名被告不会针对本案的案情,公开发表评论或声明,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苏仁德兰要求降低保金,并反对封口令申请,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其当事人早前的声明,已影响案件的进程。

两间法庭各批准凯里安华和陈明庆以6000令吉和65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须遵守控方所要求的附加条件,并择定案件在3月14日重新过堂。

内政部早前颁布志期2023年8月21日的宪报,禁止《飞行奶油》上映和宣传。

这部通过视频流媒体平台播出的电影,因涉嫌展示含有违反宗教信仰元素的议程,而招致公众的抨击和不满。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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