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玛继续挑战主控官资格 · 允推迟太阳能弊案上诉审讯。(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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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玛三度呈撤控陈情书 控方指总检署尚未决定

(吉隆坡1日讯)总检察署尚未决定是否接受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第三度提出的陈情书,以要求撤销合共17项逾700万令吉洗钱与未向国内税务局申报收入的罪控。

上述案件今日在高庭提堂,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告诉高庭法官K慕尼安迪,控方已收到代表罗丝玛的Reza Rahim & Rajivan律师楼,所发出另一封跟进信函,包括提出几个新要点。

“这些新论据需要调查,以验证信函中提出的要点,不过,由于问题错综复杂,大部分数证人接获通知(助查)时表示不方便,因此需要一些时间。”

“目前,我们还没有就上述陈情作出决定,为了节省法庭的时间,我们建议在进行这些步骤之际,继续审理相关申请(撤控)以及审讯,直到我们作出决定为止。”

罗丝玛的辩护律师约书亚郑(译音)说,辩方同意控方的建议,法官较后择定于7月4日听罗丝玛要求撤控的申请。

这是72岁的被告罗丝玛所提呈的第3份陈情书。前两份分别于2023年5月3日和8月18日提呈,但总检察署尚未作出决定。

罗丝玛在2020年10月4日被控上庭,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收入的罪控。

她被控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

此案在2023年8月24日开审,迄今已传召2名证人供证。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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