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马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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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3方面审批法定机构投资 阿米尔:GLIC具专业投资团队

(吉隆坡12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指出,财政部在批准一些法定机构的投资类型时,会考虑机构成立宗旨、投资风险管理和投资专业知识。

他说,一些法定机构规定,有关投资事项须交给财政部审批。

他说,具有官联投资公司(GLIC)地位的联邦法定机构如雇员公积金局、公务员退休金局(KWAP)及朝圣基金局(LTH),其成立宗旨是以投资为核心业务,并拥有具备管理投资组合专业知识的团队。

“总的来说,GLIC获准投资更广泛的投资类型,包括期权、私募股权和海外投资。”

他今日在下议院针对居銮区国会议员黄书琪提问法定机构或非法定机构是否获准投资期权、私募股权及外汇等投资类型时,这么回答。

不过,阿米尔指出,法定机构都有风险控制与管理,以降低投资损失的风险。

他举例,KWAP需要财政部长批准,以委任投资组成员及投资建筑物、私募股权等资产,同时财政部也限制可以投资在海外的百分比。

“对于拥有这种专业知识的GLIC,他们专注在能够为其机构带来高回报的投资,如股票、货币市场、债券及证券。”

针对国盟古邦巴素区国会议员拿督古阿都拉曼附加提问,财政部是否准备制定新法令监督旗下法定机构管理,他说,该部一直都在监督,若有需要将会改善。

“我们会试着讨论如何改进,最重要是投资组成员是重要人物,我们安排对投资有能力者加入。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很好履行职责。”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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