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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人助核实特赦允居家服刑 高庭延至417聆审纳吉准令申请

(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高庭,一名关键证人将入禀宣誓书以支持纳吉的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寻求核实第16任国家元首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从而将剩余的6年监禁刑期改为居家服刑。

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日在聆审司法复核准令申请时,沙菲宜告知该名证人目前身在麦加以度过斋戒月的最后10天。

“我今天不提出申请,而是寻求延审。因为申请中最关键者(证人)没有签署宣誓书,因为他已经在麦加,并预计在开斋节后回国 。”

“即使在现阶段,这份宣誓书也至关重要。我只要求短时间的宽限期,希望是我与同行协商过的日期,即4月17日。”

诉讼答辩方的代表律师阿末哈尼尔高级联邦律师对此没有异议,阿马吉星随后批准这起诉讼聆审展延至4月17日,并谕令于4月15日提呈书面陈词。

同时,法官也以该司法复核申请尚未获得准令,且目前仍属于单方面申请为由,驳回律师公会透过律师阿比拉斯提出的旁听(watching brief)申请。

沙菲宜在庭外受询时拒绝透露这名关键证人的身份。

纳吉于今年4月1日透过沙菲宜与合伙人律师楼入禀高庭提出诉讼申请,将内政部、监狱局总监、总检察署、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和马来西亚政府列为此诉讼的第一名至第五名答辩人。

根据申请通知书,纳吉寻求法庭发出一项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指示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作出回应,核实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被判罪名成立,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他于2022年9月2日申请特赦,特赦局过后同意将监禁12年刑期减至6年,罚款额则从2以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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