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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入屋洗劫老妪俯首认罪 无业汉监禁21个月鞭4下

(吉隆坡30日马新社讯)一名中年无业汉被控结伙入屋洗劫老妪,今日在地庭面控后俯首认罪,判处21个月的监禁和鞭笞4下。

现年40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兹今日在聆听控状后认罪,法官拿督努阿曼马目较后作出上述宣判,并谕令被告的刑期从2023年7月27日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与另2名男子于2023年7月27日下午2时30分,在旺沙玛珠的P南利花园的一间屋子,使用一条木棍和铲子蓄意打劫现年77岁的老妪王丽芙(译音),劫走其6000令吉的现金和2台手机。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下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

与被告一同干案的另外2名男子,其中一人已面控,另一人仍未绳之以法。

较早时,被告的代表律师再纳奥马以被告需要负担家中老幼,包括76岁的母亲为理由,要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伊利亚莎希达副检察司要求法官予以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因为上述案件波及乐龄人士。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趁受害人在家中客厅照顾孙女时,与两名同伙入屋并持着铲子与木棍,要求受害人交出现金和贵重财物,并威胁这名老妪的丈夫,如果拒绝合作就会用武器向他动手。

受害人因为害怕而交出现金和两台手机,被告与同伙在得逞后卷走这些财物。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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