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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路障与警追逐50公里 男子被控企图谋杀等3罪名

(瓜拉庇劳15日讯)闯过交通路障后与交警在公路上追逐约50公里,并撞伤一名交通警察,罗里司机今日被带上法庭,面对3项指控。

21岁的男被告莫哈末哈斯鲁尼占今日在推事赛夫沙尤迪面前表明不认罪,推事择定此案在5月6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2024年4月9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时15分期间在仁保,企图撞向由一名34岁交警莫哈末努哈菲斯所骑着的摩托车。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

被告也被控在相同日期和地点危险和鲁莽驾驶罗里,即故意撞向警车,对公众造成危险。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在同一法令和条文下被判刑,面对监禁最高5年和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同时可以被撤销驾驶执照至少5年。

在第三项控状下,被告被控在相同的时间、日期和地点不慎驾驶,以致疏忽地撞向一辆摩托车。被告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

此案的控方代表法拉西达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就被告面对的企图谋杀案禁止对方保释候审,惟一旦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应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

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莫哈末哈斯鲁尼占在庭上求情时说,由于家境贫困,父母也是无业一族,因此要求法庭减低自己的保释金。

推事允许被告在面对的所有控状上以1万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必须每月向邻近的警察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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