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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持割纸刀抢劫24万被控不认罪

(吉隆坡9日讯)两名友人昨日在地庭被控,于上周一使用割纸刀抢劫一名男子各种货币现金,总值24万2422令吉,惟不认罪。

他们分别是33岁的苏里斯古马及36岁的希拉兰,在法官拿督努阿曼念出控状后,否认指控。

他们被控于4月1日,上午11时30分,使字割纸刀群伙打抢36岁的梅文达斯,在十五碑抢劫他装着一家办公室现金的公司背包。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提控,在同法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高10年及鞭笞。

较早前,副检察官依雅沙希达建议每人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苏里斯古马代表律师林新源(译音)及希拉兰代表律师詹兰峇星要求降低保金, 因为两人有家庭负担。

法庭随后同意两人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于5月27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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