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余素琪(译音)今日在浮罗山背地庭承认向唐氏男子破热水被判坐牢10年和罚款6000令吉。(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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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控向唐氏男泼热水 即起坐牢10年罚6000令吉

(浮罗山背23日讯)39岁女子在公寓升降机内向患有唐氏综合症男子泼热水,今日在浮罗山背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6000令吉。

法官阿扎尔法立在被告余素琪(译音)认罪后,作出上述宣判,即日起服刑,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一年代替。

控状指出,从事销售员的被告是4月19日上午9时24分在峇六拜拉惹哇里路(Jalan Rajawali)I-Park公寓的升降机内,蓄意朝患有唐氏综合症的索莱拉兹(33岁)泼热水。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和鞭笞。

法官阿扎尔法立在下判时说,被告向一名拥有特殊情况人士作出非常残忍和不人道的行为,尤其是受害者在整个过程并没有挑衅被告。

法官阿扎尔法立说,法庭就此案感同身受,以被告的判决提醒社会,不要向残障人士犯下相同的罪行。

主控官莫哈末诺丁基于受害者是一名残障人士,身体背部、肩膀和颈项饱受灼伤之苦,目前还在槟城医院接受治疗,因此要求法庭给予被告重判。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义务律师吕桔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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