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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室毙命:高庭谕令政府警方赔偿家属近20万

(乔治市20日讯)槟城高庭今日谕令政府和警方,在挖坟工友莫哈末法兹林(29岁)于2019年被发现毙命于威北警区总部拘留室一案,赔偿家属19万7600令吉。

款项分别是5万令吉律师费、5万7600令吉为痛失至亲补偿、3万令吉凄怆补偿、5万令吉严重损害赔偿、3000令吉殓葬费、5000令吉发出管理遗产授权书费用以及2000令吉车马费。

法官拿督阿南在审理死者现年56岁母亲法赫拉入禀的民事诉讼后,判如上述。

法赫拉在2022年起诉政府,其余答辩人为全国警察总长、槟州总警长、威北警区主任、警官和警员。

阿南在聆审案件时表示,拘留室的警员疏忽导致发生被扣留者毙命。

“事发时,当中疏忽包括闭路电视没即刻获得监控,执勤警员没遵守指令。这些事情理应获得监控,以免拘留室发生被扣留者毙命。”

根据媒体报道,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在北海甘榜玻璃市逮捕挖坟工友莫哈末法兹林,后者于2019年11月20日被发现在威北警区总部拘留室上吊毙命。

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是联邦高级律师努依兹蒂安妮及联邦律师沙菲、起诉人代表律师则是维斯瓦纳丹、桑杰纳丹以及普山钦纳丹。

法赫拉在庭外受询时说,随着高庭作出此判决,她在过去两年往返威省及乔治市高庭的所有辛苦都值得。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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