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云顶一间油站范围内使用携带式炉灶烹煮快熟面的4名男女青年,今早被控上推事庭时一律俯首认罪,各被告面对罚款500令吉或监禁3天的刑法。(马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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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油站煮面:4青年认罪罚500或监3天

(文冬21日讯)上周在云顶一间油站范围内使用携带式炉灶烹煮快熟面的4名男女青年,今早被控上推事庭时皆俯首认罪,每人被判罚款500令吉或监禁3天。

三名女被告和一名男被告分别是24岁的餐厅业者法利、24岁的客服人员诺法汀、24岁的牙医助理诺阿尼斯及23岁的房地产经纪诺阿兹拉。他们今日在法庭上皆认罪,因此推事纳拉顿做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在油站范围使用煤气煮食物是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他们被控在2024年5月12日凌晨1时30分,在云顶蘑菇园油站犯下上述行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36条文(疏忽行为危及本身或他人安全),并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3个月,或罚款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在宣判前质问所有被告选择在油站开火煮食的动机。

被告诺法汀回答:“我们本来没打算在油站煮食,而是在另一个地方煮食。但碍于有关地方的人潮已经爆满,我们并非故意为之。”

推事质疑被告们若不是故意,为何会把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

诺法汀回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的失误。”

推事提问:“难道你们不知道在油站煮东西是危险行为吗?”

“我们确实计划在云顶高原煮食,非油站范围。当时我们很多人只是要添油及坐在那里休息一下。这事是随机发生,因为我们都饿了,选在离汽油泵有点远,靠近厕所的地方。我们以为油槽在其他地方。”

一群青年在油站烹煮的视频引起民众的关注。(网络照片)

副检察司莫哈末赞哈利要求推事判处所有被告最高罚款额以示教训,同时也考虑此错误行为引起的社会负面看法及争议。

不过,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4名被告以他们皆是初犯及已认罪,而且还需要照顾父母及家人为由,希望法庭轻判。

社交媒体日前疯传一段视频,一群年轻人聚集在云顶一间油站使用携带式炉灶煮快熟面,接着有一辆巡逻车驶入油站,但这群人无视警方的存在。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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