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3日讯)一名残疾人男子(OKU)今天在地庭被控,于5月10日因意见不合而用扫帚殴打妻子,惟他不认罪。
47岁的沙鲁伊芬迪被控于当天上午10时,在甘榜柏哈拉邦古住家,殴打37岁的诺阿兹蒂。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至高10年,或罚款或鞭打的其两刑罚。
法官聂哈比里允许沙鲁伊芬迪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27日重新过堂。
在该地庭,今日也有一宗甘榜劳工被控于5月11日,在诗不郎沙罗甘榜孟加兰费里住家,使用一支儿童曲棍球木棍殴打哥哥。
24岁的祖拉吉是在当天上午7时30分,因误会而打祖卡纳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聂哈比里捀定此案在6月13日重新过堂。
这2宗案件由副检察官阿末费兹管理,至于沙鲁伊芬迪和祖拉吉的代表律师分别是阿末努里和阿斯曼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