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囤积28桶液化石油气被取缔。(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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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存放28桶煤气被取缔

(新山21日讯)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本周二(18日)在生态商业园(Taman Ekoperniagaan)一家洗衣店,起获28桶液化石油气(LPG),涉嫌未有准证囤积统制品。

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丽丽诗表示,当局在接获民众投报后,于当天中午取缔。

她今日在文告说,调查发现该场所无法向官员出示液化石油气桶的囤积准证。

“该场所将被行动,因为涉嫌未经当局书面同意,而持有或储存受管制物品液化石油气桶的错误。”

丽丽诗表示,该局共查获28个液化石油气桶和一些商业文件以协助调查。

她说,该局将进一步调查液化石油气桶批发公司,即违例向没有准证的商家提供更多的管制品。

她说,案件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进行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初犯可被罚款高达10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罚,而第二次以上重犯,将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丽丽诗表示,至于组织或企业,首次违规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第二次及后续违规的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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