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联邦法庭大楼(照片:YAHOO NEWS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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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籍男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驳回申请续驱逐出境

(布城29日讯)联邦法院今天驳回一名已被遣返原籍国的孟加拉籍男子沙嘉汉,寻求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的上诉申请。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马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维持高庭于7月23日的原判,既驳回他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审理此案的另2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敏达和拿督阿都卡林。

2023年11月15日,移民局突击登嘉楼甘马挽直落卡龙工业区Eastern Steel私人有限公司,并在一间用作Sagahan Enterprise办公室的仓房逮捕沙嘉汉。

男子被捕时正在办公室点算支付员工的工资,执法人员起获的证物包括27万2500令吉现金、一台点钞机、工资日志、签到卡和工作时间表副本。

2023年11月28日,沙嘉汉被带到瓜拉登嘉楼地庭,法庭谕令将其延扣调查至2023年12月21日,他后来接受罚单献议,并缴付300令吉的罚款。

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基于沙嘉汉违反准证相关的条款,即担任收银员而不是建筑工人,决定在年12月5日撤销沙嘉汉的临时工作准证 (PLKS)。

鲁斯林同一天依法对沙嘉汉发出驱逐出境令,他被暂时扣押在移民局阿基尔(AJIL)扣留营,并于去年12月11日被遣送回国。

不过,沙嘉汉于2023年12月7日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挑战移民局总监、登嘉楼阿基尔移民局拘留营长官、内政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对他的举动。

他声称其临时工作准证有效期至今年8月28日,而他的雇主是AHZ Bina控股(马)私人有限公司。

沙嘉汉辩称,他没有犯下任何移民罪行。

瓜登高庭法官拿督哈山今年2月15日驳回其人身保护令申请,裁定沙嘉汉违反PKLS的3项条件,即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指定区域外工作;他从事收银员而不是建筑工,从事的工作与允许的行业不同。

尽管沙嘉汉已被遣返,高庭仍继续受理其人身保护令申请,因为法官表明,法庭有责任审查整个过程,以确定移民局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法律。

沙嘉汉的代表律师是哈尔巴星,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再因、联邦律师努依占和旺依曼副检察司则代表移民局总监、登嘉楼阿基尔移民局拘留营长官、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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