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马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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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企每月允呈单一电子发票 阿米尔:年销售少于15万豁免

(吉隆坡2日讯)政府同意批准微型及中小企业,每个月只需发出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单一电子发票。

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指出,微型及中小企业只需在下一个月的首7天内,提交电子发票予内陆税收局。

“政府意识到微型及中小企业在采用电子发票时将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营运成本增加、技术的应用,以及掌握电子发票的知识程度不一。”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希望联盟(Harapan)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提问关于两种提交电子发票的方式,分别是通过不涉及额外费用的MyInvois网站和销售点(POS)系统,或与MyInvois系统整合的商业会计系统。

阿米尔指出,若商家选择开发本身的系统或使用技术供应商,将可享有税务优惠,包括从2024课税年起,购买资讯与通讯技术(ICT)设备和电脑软体的资本补贴申领期限,从4年缩短至3年。

阿米尔也说,商家在2024年至2027年课税年期间,微型及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咨询费开销,将享有每个课税年高达5万令吉的扣税。

“政府也知悉,由于面临挑战和限制,电子发票的落实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特别是小商家,如炸香蕉商人、路边摊或上门服务领域。”

“目前,年销售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家不需要开电子发票。不过,政府鼓励小商家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配合国家迈向业务数码化的愿景。”

他指出,政府将采取“教育和纠正”的方式,以确保电子发票能够在过渡期更灵活实施,继续致力协助包括微型及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公司,全面落实电子发票。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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