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雪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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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T ≠ E-hailing 黄思汉促反对党议员勿颠倒是非

(莎阿南6日讯)雪兰莪投资、贸易和公共交通行政议员黄思汉重申,电召客货车(DRT)与电召车(E-hailing)虽是公共交通的一种,但是所持的执照和服务却不同。

他强调,电召客货车是共享服务,可以如电召车般预约,宗旨是解决第一及最后一里路的衔接问题。

黄思汉在脸书发帖抨击雪州反对党议员,在雪州立法议会中多次就电召客货车课题上颠倒是非,不断重复无理及已经解答的指控,企图混淆视听。

“作为雪州政府,我们在电召客货车的课题上完全依法行政,并遵循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的管制条例。”

他指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邀请公司报名参与概念验证(POC)时,确实只有Asia Mobility Technologies有限公司和Badan Bas Coach有限公司获得批准参与概念验证。

“无论如何,这些恶意言论不会抹杀雪州政府持续推出利民益民的政策,也希望我在议会的回答让更多人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黄思汉于6月5日在第15届第二季第二次雪州立法议会,回答鹅唛斯迪亚区州议员希尔曼提问委任电召客货车服务营运商的程序时指出,凡要提供电召客货车(DRT)和按需巴士(BOD)服务的营运商,一律必须先获得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批准其概念性验证(POC)服务。

他指出,所有程序旨在避免出现不遵守条例的问题,以及保障乘客们的安全,同时也获得雪州大臣机构(MBI)董事会批准及高级管理投资委员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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