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吉隆坡市政厅(DBKL)的一名副执行总监和其一名助理今天在地庭被控索贿和受贿,惟两人皆否认有罪,每人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44岁的被告莫哈末依尔万和其34岁的助理扎哈里,被控向一名62岁的男子索贿20万令吉,并每月收受16万令吉贿金,作为不对付该男子旗下的无牌娱乐场所的报酬。
莫哈末依尔万所面对的另一项控状指出,他基于相同目的向同一名人士收贿13万令吉。
他们被控于2024年2月至6月5日期间在雪兰莪蒲种的一家餐厅犯罪,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两名被告可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下被治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20年,以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拿督阿妮达今日谕令两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择定本案将于9月30日过堂。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莫哈末依尔万的律师是麦嘉强,扎哈里的律师则是阿末法依兹。
另外,48岁的加影市议会执法官阿兹林在同一间法庭被控一项贪污罪。
控制指出,被告被控收受来自一名42岁男子的2000令吉贿金,以作为不对付该名男子的公司,作为不执行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46(1)(a)和(d)条文的报酬。
他被控在2024年5月24日下午4时26分在乌鲁冷岳一间商业场所犯下有关罪行,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和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阿妮批准被告阿兹林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被告的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并择定此案将于10月2日过堂。
本案的主控官是慕阿兹阿末,被告的代表律师是瓦苏德万。
-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