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各地方政府使出各种法宝应对区内的非法垃圾问题。(陈狄源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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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电眼.挂横幅.扣押罗里 地方政府全力打击“垃圾虫”

撰稿:刘淑美

(莎阿南20日讯)对付“垃圾虫”绝不手软!雪兰莪各地方政府多管齐下,包括安装闭路电视监控、悬挂禁丢垃圾横幅,以及扣押涉及非法倒垃圾的罗里长达14天,全力打击区内的非法垃圾问题。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已指示全国地方政府,不得对乱丢垃圾的罚款给予任何折扣,并考虑让乱丢垃圾者履行社会服务。

他指出,为推动“垃圾不落地”的理念,未来可能要求乱丢垃圾者参与社会服务,以体验地方政府和清洁工人在烈日下清理街道的辛劳。

《当今雪州》对这一建议进行了抽样采访。雪州市议员表示,地方政府已尽力应对辖区内的“垃圾虫”和非法垃圾承包商,但由于罚款最高仅为1000令吉,希望能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

他们认为,“垃圾虫”主要包括个人和组织行为。虽然认同让“垃圾虫”履行社会服务,但政府需明确界定这类行为是个人、组织还是集团,以便更有效地采取对策。

他们强调,垃圾问题仍然是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特别是在罚款数额有限的情况下,对付“垃圾虫”和非法垃圾承包商的难度较大。

“我们扣押的罗里最短会扣留14天,车主不能提早赎回,并需承担所有扣押费和停泊费等费用。”

罗里扣押期最短14天

  •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

加影市议会主席已明确指示,不得对乱丢垃圾的罚款给予任何折扣。凡涉及非法倾倒垃圾的罗里,其扣押期从原本的最短7天延长至14天。这意味着每辆被取缔的罗里可被扣押长达30天,最短14天,无论车主如何求情,使用后都不会宽待。

这一做法已见成效,今年被扣押的罗里数量明显减少。由于市议会只能发出最高1000令吉罚款的发单,对非法垃圾商而言影响不大,因此使用后从其他方面加重了惩罚。

我也曾在会议中建议,要求乱丢垃圾的个人履行社区服务,穿戴“我是垃圾虫”的制服,在相关地区清理垃圾。但由于现有条例未提及任何服务令,这一建议暂时无法实施。

拍下垃圾虫照片挂横幅警惕

  • 安邦再也市议员李文彬
安邦再也市议员李文彬

为了对付“垃圾虫”,每当我拍到乱丢垃圾的照片,都会将其印刷成横幅并悬挂在相关地区,虽然会打马赛克处理“垃圾虫”的脸部。

我曾在安邦六福园(Taman Seraya)采取这种措施,效果显著,该区的非法垃圾堆积问题已成功解决。

一些居民对罚单毫不在意,甚至态度嚣张、不知悔改。因此,我认为必须对这些“垃圾虫”加重惩罚,包括执行社区服务令。

据我了解,安邦再也市议会对罚款提供折扣,1000令吉的罚款仅需支付700令吉。我完全赞同房屋部长倪可敏的观点,不应再提供任何折扣。

 

需阐明服务令的垃圾虫类别

  •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王友泰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王友泰

对于路边的非法垃圾,我们会仔细检查是否有“垃圾虫”的相关资料,例如包裹上可能会标明地址、名字或电话,我们可以凭此证据发出罚款。

一般上,居民应将垃圾丢在自家垃圾桶内,由垃圾承包商定期收取。如果垃圾出现在非居住区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说明这些垃圾是乱丢的。

关于履行社会服务令的问题,我认为政府需要明确实施对象是随手乱丢垃圾的个人,还是非法垃圾承包商。

至于被扣押的罗里,则只能在14天后才能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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